2、把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与保健食品抽验相结合,加强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和抽验,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产品生产及检验情况和销售索证索票情况。
3、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辨别能力,引导有关媒体依法规范发布广告,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健品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五、实施时间及步骤
从2009年5月开始,至2010年底为止,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9年6月10日前)
各乡镇场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并做出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6月11日-2010年4月)
各乡镇场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农(兽)药经营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餐饮单位(个体)进行认真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销一批达不到准入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证照,坚决取缔一批无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个体),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5月-2010年8月)
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强化督查整改,主要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和整治效果等方面进行抽查,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9月-12月)
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具体环节。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