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财务公开。主要包括:财务的收支及预算、决算、债权债务,日常费用开支(如:公车管理、差旅费、接待费、电话费等单项支出),大宗物品采购,大额资金的运作情况,固定资产的购置、出租、转让、变卖、报损,各种会议经费开支结算情况等。
4、热点问题公开。主要包括:重点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项目预算、决算及专项资金使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以及房屋建设、维修及有关基本项目的计划、预算、决算、支付等情况。
(二)公开的形式
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探索新途径,以多种载体为依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行局务公开。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
1、会议公开。充分利用党委(支部)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对本部门(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事件和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通报。
2、书面公开。对适宜采取文书形式公开的事项,如中层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任免结果、干部表彰奖励的条件和结果等,可以通过文件、通知、内部通报、信息简报等形式公开。
3、局域网公开。对适宜面向系统内公开的局务信息通过局域网在局务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并逐步建立互动式平台,集思广益,促进民主管理。
4、公示栏公开。在政务公开公示栏中专设局务公开栏目,每季度公开一次。
(三)公开的程序
局务公开应严格按照公开内容的提出、研究、审核、公布、监督、归档等程序进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推行局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干部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局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规范运作。各部门(单位)要编制局务公开的详细目录分类,凡是能够向干部职工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办事的结果要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要坚持全过程公开,把集中性公开和经常性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局务公开的动态化,同时,所有公开内容要归档保存。
(三)注重创新,讲究实效。各部门(单位)要把局务公开同营造民主决策环境相结合,同部门廉政勤政建设相结合,同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同步发展、整体推进。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局务公开的实施情况和工作进度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同时,要把推行局务公开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健全局务公开的长效监督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