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林业生态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2011)


  (七)大力开展村镇绿化,加速城乡一体化绿化进程

  结合新型农民社区建设,重点抓好干道两侧和城镇周边的绿化。以建设绿色家园为目标,遵循连片开发、规模发展、集中绿化原则,整体推进村镇绿化。每个县区选择1-2个重点乡镇或新型农民社区,每个乡镇选择2-3个重点村或村改居试点,实施“大街绿树成荫、小巷花木增绿、村庄片林环绕”绿化,加速城乡一体化绿化进程。

  (八)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搞好农田林网建设

  浚县和淇县要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打造农田林网。对参差不齐、缺株断带、毁坏严重处进行完善提高,营建防护能力强、网格规范、林带整齐的高标准林网,形成比较完善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营造林计划。各县区要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2011-2015)》和《2012林业生态省建设计划表》要求,将今冬明春造林任务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山头地块。要编制工程造林作业设计,经省林业厅审查批复后实施,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验收。

  2.认真落实建设资金。各县区要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2008-2012)的通知》(鹤政〔2008〕7号,以下简称《规划》)“县(区)配套比例应高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的要求,根据市下达的今冬明春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足额落实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完善营造林和种苗补助资金使用办法,把项目资金安排与《规划》实施情况和验收结果挂钩,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省林业生态建设补助资金和市政府以奖代补资金,工程补助和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严禁挪作他用。

  3.强化检查监督。为确保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考核。营造林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2012年4月底前各县区要全部完成造林任务。实施全过程阳光操作,对造林计划、奖励标准、工程奖励资金、补助费发放情况等进行公示,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造林结束后,市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总结评比,并拿出一定数量资金给予表彰奖励。

  4.加强组织领导。林业生态市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区域内的林业生态建设负总责。要层层签订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乡镇和村。各部门、各系统要按照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绿化措施,高标准做好绿化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