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自治县20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
(巴政办〔2010〕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加强自治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巴政发〔2009〕58号)精神,推进自治县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健康运行,县人民政府将20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了归纳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分解
(一)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方面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责任时间:2010年4月20日前
2、各部门(单位)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学习计划,并安排业务人员进行讲解。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实施,政府办、法制办督促检查
责任时间:2010年4月20日前
3、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每年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并将培训情况和测试成绩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的依据。
责任单位:人事局、法制办、司法局共同负责
责任时间:2010年10月1日前
4、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的依据。(学习内容:(1)综合法律知识内容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法律知识培训手册》;(2)专业法律知识见《关于印发自治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的通知》(巴政发〔2007〕14号)和县法制办在政府网公布的《关于2007年以来新颁布的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索引》)。
责任单位:司法局、人事局、法制办牵头,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责任时间:2010年10月1日前
5、继续抓好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学习、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法制办,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责任时间:2010年10月1日前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方面
1、严格执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咨询论证和听证办法》(巴政发〔200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