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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发〔2010〕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六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婚育新风
进万家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自治县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基层组织和各族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政策和科学知识得到有效普及,各族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日益增强,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逐步形成,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切实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深入,今年自治县将开展创建自治区级“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单位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为先导,以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增强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为稳定自治县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因地制宜、务实高效、群众参与、整合资源、创新思维”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培育新典型,探索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高标准的完成创建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成立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海燕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杭爱华   自治县副县长
  海妮扎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玉 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白 文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叶振光   县民宗局副局长
  万树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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