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未办理消防许可证件擅自进行经营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须经卫生部门许可方可从事餐饮、公共场所、营利性医疗机构、采供血等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类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八)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等须经环保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九)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经本部门许可从事的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或经纪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音像制品经营、出版发行业、出版物进口、印刷业等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广播电影电视经营项目、卫星接收设备等需经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一)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等须经国土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城市燃气供应、城市规划编制等须经建设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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