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县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立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尔江 县委副书记、自治县县长
副组长:阿依别克 县委常委
吴享豪 自治县副县长
成 员:赵广忠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艾 赛 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
姚诚德 县发改委主任
张建辉 县财政局局长
徐艳清 县审计局局长
韩光平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年会平 县农业局局长
金 平 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胡安迪克 县草原站站长
姜金成 大河镇镇长
李作才 奎苏镇镇长
候光绪 石人子乡乡长
陈晓波 花园乡乡长
努尔马合萨提 海子沿乡党委副书记
瓦力汗 萨尔乔克乡乡长
加那提 大红柳峡乡党委副书记
杰恩斯拜克 下涝坝乡乡长
巴哈提 八墙子乡乡长
柯长忠 三塘湖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广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立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草原监理所、草原站、兽医站和相关部门抽调。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批及立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整合工作方案,建立完善补助资金发放制度和程序,并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做好牧民种植饲草地技术服务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牧民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县草原监理所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禁牧区草原和草畜平衡区草原进行管理,并对奖励机制有关数据进行统计上报;县草原站负责做好辖区内天然草场生产力、载畜标准的测定工作,并对人工饲草料地种植进行指导、测产、核查、验收和登记工作;县兽医站负责做好牧区良种畜引进推广工作,并对现有良种畜进行核查和鉴定,建立良种畜档案;各乡镇场区负责做好奖励机制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