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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指导: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法制办、监察局
  (三)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监察局、政府法制办
  (四)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指导: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事局、监察局
  (五)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的梳理和细化、量化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指导: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事局、监察局
  (六)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
  (七)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事局、监察局
  (八)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确认制度。对上岗执法人员进行新一轮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确认执法资格,换发行政执法证件。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实施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九)依法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事局、监察局
  (十)进一步完善各种预警、应急制度和机制,适时组织应急事件演练活动,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监督检查:县政府办、应急办
  五、全面推进政务和办事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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