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指导: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法制办、监察局
(三)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监察局、政府法制办
(四)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指导: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事局、监察局
(五)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的梳理和细化、量化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指导: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事局、监察局
(六)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
(七)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事局、监察局
(八)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确认制度。对上岗执法人员进行新一轮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确认执法资格,换发行政执法证件。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实施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九)依法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事局、监察局
(十)进一步完善各种预警、应急制度和机制,适时组织应急事件演练活动,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监督检查:县政府办、应急办
五、全面推进政务和办事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