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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制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电子政务中心
  (二)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政府法制办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与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政府法制办、督查室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
  (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信访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1年6月30日前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法制办牵头,提出决策议题的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全年
  (四)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完成时间:全年
  (五)建立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决策实施或执行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
  (六)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和决策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责任单位:决策实施或执行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监察局、政府法制办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按照地区行署的部署和要求,做好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的衔接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指导:县编办、政府法制办、人事局、监察局
  (二)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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