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制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电子政务中心
(二)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政府法制办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与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政府法制办、督查室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
(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信访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1年6月30日前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法制办牵头,提出决策议题的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全年
(四)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完成时间:全年
(五)建立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决策实施或执行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
(六)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和决策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责任单位:决策实施或执行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检查:县监察局、政府法制办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按照地区行署的部署和要求,做好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的衔接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督促指导:县编办、政府法制办、人事局、监察局
(二)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