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急需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建立救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工作长效机制,帮助灾区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校舍的恢复重建。
县科技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减灾科研项目,普及防灾减灾科技知识。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应急救援和灾民临时安置点的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地区、地方安排的救灾资金和筹集、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分配下达及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的使用;根据救灾救济工作的需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救灾预算资金和救灾业务工作经费,确保救灾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及防治规划;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协助抢险救灾。
县环保局:负责灾区环境应急监测、监理,分析判断污染扩散趋势,提出污染治理意见。
县建设局: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工作,并进行灾后建筑物安全性鉴定,解决灾后城市供水、供热、供气问题。
县交通局:负责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抢修被毁公路。
县水利局: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负责灾后公共水利设施的修复。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鼠害等灾害防治工作,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县林业局:负责沙尘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牧区病虫鼠害、动物疫病、草原火灾等防治工作,帮助协调组织灾区受灾牲畜解决饲料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疫情和灾后卫生环境监测,对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蔓延,保证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对捐赠食品药物进行监督管理。
县外办:负责协助做好救灾减灾对外交流与协作的联络、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抗灾救灾外援物资的联络、接收工作。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灾区抢险救灾减灾、捐赠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