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县防灾减灾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哈行办发〔2011〕2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自治县防灾减灾工作组织领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县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张笑寒同志任主任,县政府办、民政局、发改委、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外办、广播电视局、安监局、统计局、地震台、气象局、红十字会、人民财产保险巴里坤分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业局、69330部队、县中队、边防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治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
减灾委作为自治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自治县减灾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指导基层开展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减灾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卡买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办主任余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自治县减灾和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乡镇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汇报;
3.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减灾工作情况。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5.报请减灾委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
6.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乡镇场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
县政府办:根据减灾委的安排,负责与各成员单位联络并做好协调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民政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收集、核查灾情,汇总灾情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统一发布民政救灾相关信息。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地区及地方民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参与因灾倒塌、损坏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民政救灾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承担减灾委的日常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减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粮的调拨和供应;加强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