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中国经贸导刊-跨越发展中的哈密专刊编纂工作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中国经贸导刊-跨越发展中的哈密专刊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展示取得的成就,进一步研讨“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中的新思路、新问题,地区决定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经贸导刊杂志社共同编纂出版《中国经贸导刊-跨越发展中的哈密》专刊,并成立了以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同志为主任的专刊编撰委员会。为配合做好专刊编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编委会专刊编辑部制定的编辑大纲内容,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全力协助编辑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组稿工作。
  二、专刊编辑部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彩页专版,各乡镇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做好彩页专版宣传图片和文字资料的组织工作,具体版面费用可与专刊编辑部协商确定。
  三、各单位提供的文字资料主要是体现本行业、本单位的发展成就,以及今后的发展规划和思路(字数3000字以内),要求文字资料内容详实,主题突出,数据真实准确。图片资料主要是和文字资料相吻合的图片;各级领导视察工作的图片;反映本乡镇、本部门(单位)整体形象和精神面貌的图片(如单位的全景图片、办公楼、厂区面貌、领导工作照或领导班子照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技能培训,荣誉证书及奖牌图片);先进生产设备、优质和特色产品及质量认证图片;城市建设与规划,城市风光,自然风光,旅游景点等图片。
  四、所有提供的文字材料及图片以电子版为主,认刊方要对文稿和图片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