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1、规范安全生产评价、技术咨询、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技术改造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县安监局、煤炭工业管理局、质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推进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建设,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县安监局负责,工商局配合)
六、加强政策引导
(一)加大对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政策支持
1、设立安全生产科研专项资金,推进安全生产科研项目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县科技局负责,安监局配合)
2、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设备设施、个体防护装备、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备及应急救援装备等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县经贸局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二)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1、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县财政局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
2、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督促各企业落实配套资金。(县财政局牵头,安监局、煤炭工业管理局配合)
3、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县财政局牵头,运管站、公安局、保险公司配合)
4、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县安监局、保险公司负责,各乡镇配合)
(三)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执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
1、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安全工程专业,培养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通过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县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将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教育培训体系,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监局配合)
七、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