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2011年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办公室,省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我办组织制定的《青海省2011年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青海省2011年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及《
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精神,将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有机结合,完善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各项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性病疫情传播,促进全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重点任务是:
一、完善防治工作机制。一是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性病流行蔓延。二是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并认真逐级检查、考核和评估,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继续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充实专业防控队伍,建立和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控专业机构,提高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开展对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二是将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教育纳入所有初中及以上教育,编写适宜学生使用的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安排固定课时、结合课内外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和全国妇联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合作,支持开展妇女面对面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防治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动员街道和乡镇基层政府主动参与,发挥城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用,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内设置艾滋病宣传栏,以世界艾滋病日、禁毒日等为契机,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普及公众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知晓率,减少社会歧视,倡导全社会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