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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直机关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直机关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的通知
(温委办发[2010]37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市直机关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推行“一线工作法”重要性的认识

  “一线工作法”就是在工作中坚持以“领导在一线垂范、干部在一线锻炼、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形象在一线树立、成效在一线体现”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方法。在市直机关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问题,全力破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是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化解基层矛盾、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市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重要保证。市直机关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推行“一线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作风,主动深入一线,勇敢走进矛盾,积极破解难题,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科学发展做出表率。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一线工作法”的落实

  (一)认真梳理问题。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在3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职能,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结合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联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研究本单位今年内需要破解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每位领导干部要明确承担1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信访问题和民生问题。

  (二)明确目标要求。每位领导干部按各自承担的重点项目或重点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按照目标高、质量好、进度快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进度、严格质量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三)公开对外承诺。各单位要将各自的重点项目或重点工作的目标要求报经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于4月10日前报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重点项目或重点工作及目标要求在“温州作风建设网”上予以公布,向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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