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县、乡、村、组(社区)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是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的重要手段。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地质灾害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第五章 启动预案
一、预案启动条件
凡遇特大型、大型灾害,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受灾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也同时启动。小型灾害由受灾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灾害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预案启动方式
县级预案由县政府颁布实施;乡镇预案由本级政府颁布实施。
第六章 抢险救灾
一、救援人员组成
紧急救援队伍除各救援成员单位全部领导外,各救援成员单位还抽5-10名年轻同志充实救援队伍,灾害所在地的干部群众也可临时组成救援队伍。
二、救援队伍组成
紧急救援队伍由11个专业工作组组成,分别为调查监测组、灾情评估组、工程抢险组、灾害气象预报组、通讯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灾民安置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保卫组和信息发布组,工作组人员分别从相关单位和部门抽人组成。
三、各专业工作组职责
调查监测组: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等部门,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灾情评估组:由县民政局牵头,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负责进行实地调查,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
工程抢险组: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等有关单位组成,按应急处理方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灾害气象预报组:由县气象局牵头组织,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