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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沿河自治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森防办接到上述所列7种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与火灾发生地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二)严格逐级报告。县、乡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保持上下联系,随时报告最新火场情况,并督促火灾发生地乡镇写出书面报告。
  (四)及时传达县政府以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批示,及时向县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火灾扑救的进展情况,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五、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机构: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职责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采取下列措施:1、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到县森防办指挥中心坐阵指挥;2、召开县森防办成员紧急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3、立即通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措施,做好扑火救灾工作;4、对发生在县、乡行政边界地区的重大以上火灾,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灾指挥部,共同扑救;5、各乡镇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由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乡镇长负责指挥组织扑救(包括所辖麻阳河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火灾)。
  六、重大林火处置
  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重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委派指挥部其他成员带领森防办、林业公安及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火场,与当地政府共同组成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全面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处理火灾事故。
  前指下设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指挥扑火、监视火情、兵力部署、通信联络、天气预报、后勤保障、火灾查处、新闻报道等。
  (一)作战组。可分一至三个应急分队。
  组长由前指副指挥长担任,火场调度由县林业局、当地政府领导担任。应急分队由林业扑火队、当地政府扑火应急分队、当地民兵应急分队、公安、武警中队组成。应急分队可分为水枪组、二号扑火工具扑火组、砍刀组、投弹组、灭火机组。其职责是:1、按照前指的部署,及时制定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是扑火救灾的主要力量;2、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了解扑火情况,并负责向前指汇报;3、及时提出扑火救灾物资供应计划;4、根据前指部署,调整作战方案,部署和调整扑火兵力;5、处理火场的紧急避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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