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土地定级估价成果调整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80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规范地价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0〕17号)精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市规划区和金城江区各乡镇土地定级估价成果进行调整更新。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河池市土地定级估价成果调整更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克纯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岳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继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廖朝晖 市物价局局长
乔彩荣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 员:陈炳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韩学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会邦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群生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远利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黄 河 市环保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