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增殖放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增殖放流效果,恢复鱼类种群数量,修复生态系统,构建人与自然 的和谐发展。根据贵州省渔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工作的通知》(黔渔函[2010]19号),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确保增殖放流活动顺利完成。
二、成立增殖放流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雪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肖仕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仕文(县畜牧兽医[渔业]局局长)
曾宪宏(县财政局局长)
王 春(县公安局局长)
田 勇(县农业局局长)
陈明忠(县林业局局长)
宋朝刚(县安监局局长)
魏宗尧(县环保局局长)
张永东(县交通局局长)
蒋 柯(县文广局局长)
陈 瀚(县水利局副局长)
田德武(和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启明(县畜牧兽医[渔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畜牧兽医局,陈启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专人具体办公。
三、放流时间、地点及规模
1、放流时间:2010年10月18日16时
2、放流地点:苗种投放地点选在县城所在地和平镇货运码头(县政务中心外)。
3、放流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增殖放流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及黄桑鱼苗种共55万尾。其中:规格为10厘米以上草鱼种2万尾,10厘米以上的鲢、鳙鱼种各1万尾,10厘米以上的鲤鲫鱼种50万尾,8厘米以上的黄桑鱼1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