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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2010〕新出明电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7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各级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位。我市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将进一步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护版权的意识,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树立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要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方案,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将完成工作的情况列入绩效考评的内容。
  二、巩固成果,扩大范围。从2004年起自治区在政府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正版软件。2006年10月我市已基本实现市本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7号)要求,从2011年起,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推进范围将扩大到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机关。已经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各级机关要进行自查自纠和补漏、完善,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机关单位要抓紧开展。上述工作要确保在2011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其他机关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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