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柳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
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局《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1〕4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柳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环保工作的部署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蔓延势头;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行为,提高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水平,重点地区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查处一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各类企业污染减排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使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效,确保完成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