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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1年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4. 深入开展“文明安全驾驶员”评选活动。在全市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系统开展“文明安全驾驶员”评选活动。倡议、组织、动员全市公交企业、出租车运营企业的广大驾驶员积极参加此项活动。年底前,将按照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弘扬文明美德、恪守职业道德等标准,评选出“文明交通公交车驾驶员”、“文明交通出租车驾驶员”各10名,参加全区“文明交通公交车驾驶员”、“文明交通出租车驾驶员”评比。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

  5. 深入开展学生平安出行,“护卫天使”行动。建立健全“平安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护卫机制,积极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校车“六定管理”措施,即定人(固定驾驶员和随车老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抓好学校“六个一”活动。对全市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排查,详细了解掌握市内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和不符合标准的要督促整改,不消除隐患的禁止上路行驶。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厉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平安道路隐患整治。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至2011年广西平安道路隐患整治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抓住 “平安道路隐患整治”创建活动契机,建立健全“平安道路隐患整改”督办机制,积极推动实施“生命防护工程”,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要按照“减少存量、不增新量”的要求,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多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要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根据“平安道路隐患整改”工作要求,提请市(区、县)政府实施分级挂牌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路段,要通过市(区、县)政府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向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列为自治区挂牌整治路段。牵头单位:市安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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