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网民”重点加强主流网站宣传阵地建设。开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专栏,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知识、安全驾驶常识等为主要内容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并开通交警微博与网民互动,讨论不文明交通行为;同时,在网上开展 “开门评警”活动,征集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
2. 深入开展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交通管理,加强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摩托车超限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规范公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严格按照《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方案》中有关通行秩序、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执勤执法的创建标准,组织开展验收,使示范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深入开展“文明执法示范岗(中队)”、“规范执法标兵”创建活动,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素质,既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因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引发事端和媒体炒作。在市区、六县各确定1至2条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开展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交通局。
3. 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区、示范县”创建活动。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为契机,从今年开始至2012年底,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区、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树立柳州城市文明交通新形象。进一步加强畅通工程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制,落实城市大型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把关制度。开展交通需求管理和突出问题的调研分析,特别是针对电动车管理、公共交通出行、静态交通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配套等问题,研究从源头上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性措施。加强对影响城市交通畅通的突出违法行为的管控,集中整治酒后驾驶、闯红灯、开“霸王车”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全力开展 “四个六”,即“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工作,并以“四个六”中四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为主要内容,对全市开展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采取实地检查和查阅材料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定点测评和全程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半年对全市进行一次量化考评,并在2012年底,对在“文明交通示范区、示范县”创建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区、县进行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农机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责任部门:五区、六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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