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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1年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1年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2011年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柳州市2011年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参与者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关于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72号),现就2011年全市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1年,通过开展“五大活动”,实施“八个百万”,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礼让、守法出行,努力实现安全带、安全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交通文明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推进“八个平安”创建工作上新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柳州市2011年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2011年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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