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切实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
强化与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做好专利行政执法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衔接工作,协助海关做好专利侵权认定等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坚决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进出口,切实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
(十)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
积极开展好行政调解工作,探索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满足权利人与社会需求,提高办案效率。对涉嫌触犯
刑法的行为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探索建立公安机关驻知识产权部门联络室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
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闫循民局长担任专项行动负责人,分管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为成员。各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充实力量,明确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二)强化措施,确保进度
市知识产权局对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整治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各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与本行动方案,高度重视,快速行动,有序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确保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保障人力、物力投入,保证执法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办案工作力度明显加大,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进度。
(三)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
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创新主体、权利人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要广泛宣传“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职能和作用,引导公众充分运用这一资源,为权利人与社会各界维权和监督提供便利。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
制定济南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