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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玉人大发[2010]28号)


县人民政府:

  2010年8月26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建设局副局长周海澜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民生、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惠民工程。要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果。要充实危改办工作力量,建议将县危改办设在县政府办;要认真查找分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好施工进度迟缓的问题,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危改质量;要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户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准确数据,如实反映农村危房情况。

  三、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在坚持群众自筹为主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地更多资金支持,落实好县级配套资金,认真做好政府部门相关项目资金的整合,可结合“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等项目,集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的综合效应。

  四、加强引导,突出重点。要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加强引导农村危改户量力而行,避免造成新的贫困群体。对特别困难的危改户要千方百计加大帮扶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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