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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社会治安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社会治安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
(玉人大发〔2010〕37号)


县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28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副局长刘维锡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我县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认真分析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采取得力措施,重点打击城镇“两抢一盗”、吸毒贩毒高发势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稳定社会秩序。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因城镇建设、“两高”项目建设等引发的各类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加大对网吧的整治力度。规范网吧经营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整治农村“黑网吧”。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警务保障。积极向省、地争取政策,配足基层派出所警力,减轻因警员不足带来的压力,提高基层派出所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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