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通村油路建设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
(玉人大发〔2011〕10号)
县人民政府:
2011年4月12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夏春权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委托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县通村油(砼)路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就进一步做好我县通村油路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切实加快通村油路建设步伐。要紧紧围绕全县通村油路建设目标,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紧抓国家扩大内需、解决民生的机遇,积极加大上跑力度,争取更多的国家通村油路项目资金;二是努力克服财政困难,逐步加大通村油路建设资金投入,确保今年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一是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选择好施工队伍,制止冒名投标、转包等行为;二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避免偷工减料、降低设计标准等问题产生;三是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增强工程监理人员的责任,发挥监理工作人员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通村油路建设质量。
三、抓好通村油路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乡镇、村的工作联系,分工合作、共同配合,解决好施工中占地、运输及施工的矛盾纠纷处理等问题,确保通村油路建设顺利实施。
四、进一步营造支持通村油路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关于通村油路建设的政策、措施,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通村油路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民致富奔小康等方面的关系,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建设通村油路建设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人人都关心通村油路建设、支持通村油路建设的良好氛围,坚决打击违法强拉强运、阻工堵工等行为,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根据《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督促办理办法》的规定,现将以上审议意见交你府办理,请你府于2011年5月10日前提出研究处理意见报县人大常委会,并于2011年8月底前将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