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负责开展蚕桑生产环境污染监测,对引发污染的污染源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保护相关信息。
市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旱涝信息,对因灾损失的涉及蚕桑生产的水源、渠道等水利设施负责编报修复计划;加强蚕桑生产基地旱涝灾害的防范,指导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并加强监控,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监控信息。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解决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时所需要的涉及本部门的救灾物资、设备等,并科学指导防灾救灾。
河池供电局:负责管辖区域内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转移、安置、组织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及时播发由指挥部或其委托的权威部门提供的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灾害时,及时插播灾害预警信息;报道救灾、灾害情况;配合和协助做好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防控和应急知识的宣传。
河池日报社:负责及时刊发由指挥部或其委托的权威部门提供的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报道救灾、灾害情况;配合和协助做好防控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和应急知识的宣传。
广西电信河池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河池分公司、中国联通河池分公司:负责通过手机短信、声讯电话等途径及时播发由指挥部或其委托的权威部门提供的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灾害时,及时优先播发灾害预警信息;负责提供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通信资源,保证重大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2.2.4 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参照市级执行。
3 监测预警
3.l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蚕桑生产易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的监测系统、预报预警系统、应急处置系统的建设。建立和完善蚕桑生产易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的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防控蚕桑生产易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的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 信息共享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建立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完善蚕桑生产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