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河池行政区域蚕桑生产遭遇暴雨、干旱、高温、寒潮、低温、霜冻、冰冻、暴雪、大风(雷雨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恶劣环境;遭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恶劣环境,遭遇存在或污染毒物、疫病等恶劣环境导致蚕桑生产出现桑园毁坏;桑树伤害、滞涨、死亡;蚕种、蚕体伤害、滞涨、死亡;同比蚕桑产物、产品产量减少、绝收,质量下降、价值降低;人体伤害、死亡;生产设施毁坏等灾害的处置。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各种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和防控标准,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各种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使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各种灾害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各种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各种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河池市人民政府成立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各种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发生全市大范围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各种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统一领导和指挥蚕桑生产遭遇恶劣环境引发各种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指挥长由河池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受指挥长的委托,指挥长的指挥权限替代次序为:副秘书长、农业局局长、应急办主任。

  成员单位为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河池供电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河池日报社、广西电信河池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河池分公司、中国联通河池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分管领导担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