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评比。每年由市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一次加快河池市中小企业建设情况检查评比。2011年检查评比时间为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2012年检查评比时间为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评比主要内容包括“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百优中小企业网站”,评定推进河池中小企业建设先进单位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河池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解决全区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工作,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
加 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结合自身财力情况,不断加大财政对企业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产品升级、中小企业集群产业升级、创业基地建设、中介 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补助等,通过财政政策的扶持,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投资,扩大规模,提升产品竞争力。引导中介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整合各项财 政政策,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各项专项资金,根据使用范围在今后两年重点支持“十百千万”工程。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和河池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用足政策,促进加快中小企业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强化各县(市、区)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考核,加强对市场准入、资源分配、项目审批等部门的引导和监督工作。
(四)优化发展环境。
进 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办事程序,精简流程、提高效能。各县(市、区)投资招商部门对外来投资者采取一对一帮扶,全程跟踪或代办。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区域性 综合服务机构,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引导和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高规范化的专业中介服务,努力营造支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督促检查。
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有关单位、各企业每月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报告。二是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地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认真研究解决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