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10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以及201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核心,全面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 号)和《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11]12号),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把安全法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厂矿、工地、社区、校园、乡村,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各地、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5月30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全市性重点活动
(一)开展学习国发23号文活动
活动时间:6月5日-20日。
为深入宣传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 号)和《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11]12号),市安委会组织开办学习国发23号文培训班,宣讲23号等文件确定的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培训班由市安委会主办,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承办。各县(市、区)至少组织一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是企业员工。由市安委办负责将上述三个文件的重要内容摘编成册,印10万份发放给企业员工,力争做到辖区内企业从业人员人手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