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河池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广西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2011年环保工作的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蔓延势头;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执法监察,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在2010年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排放行为,提高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完成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工作,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强化日常环境执法监察,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各类企业污染减排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促进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三)解决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中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