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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政办发〔201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受低涡切变线的影响,5月10日夜间至5月12日早上,我市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天气,各地普降大雨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根据我市地面应急气象自动监测网资料统计,5月10日20时至5月11日08时全市有15个乡(镇)雨量大于50毫米,5月11日08时至5月12日08时,全市有29个乡(镇)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最大雨量出现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乙圩乡263.3毫米,其次是都安瑶族自治县隆福乡224.3毫米、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200.5毫米。5月17日前,全市有小到中雨,局部有大到暴雨。当前我市强降雨防范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陈际瓦副书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气象服务信息》〔2011〕第040期上的批示精神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桂防指〔2011〕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河政办发〔2011〕114号)要求,正全力抓好当前防汛各项工作。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的20个暗访组已深入各地开展防汛明查暗访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当前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组织干部由四家班子领导带队立即深入强降雨区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在防汛紧急期,分管的县(市、区)、乡(镇)领导要在岗在位,原则上不能外出。对预报强降雨区域的县(市、区),要按照县(市、区)到乡(镇)、乡(镇)到村的要求,组织干部提前进驻防汛重点区域和安全隐患点。干部要做到雨前到基层、雨中在基层。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的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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