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2011--201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河池市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
(2011年--2013年)
为全面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2011--201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结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有效应对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四化”(执法主体专职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制度精细化、执法信息化)、“五达标”(实现5个以上县级公安机关达到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标准)、“一降两升”(重大执法过错、有责涉法信访案件和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零增长并逐年下降,执法一线保障经费同步提升、执法满意率逐年提升)为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主体培训和素质提高,完善执法管理,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执法突出问题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提高履职能力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相结合,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方向性、前瞻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采取常规化措施与超常措施相结合和继承、创新、发展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总体安排
(一)工作目标。力争在三年时间内,全面落实自治区公安厅“五个提升”、“八大目标”的工作要求,到2013年,确保实现“四化”、“五达标”、“一降两升”的目标,全警取得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400名以上民警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80名以上民警取得高级以上执法资格或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形成覆盖全警、精细操作的执法标准体系;形成流程精细、配套完善的执法制度体系;全面构建“高效集成、互通互联、融入实战”的执法应用平台;在环江县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再实现5个以上县级公安机关达到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标准;重大执法过错、有责涉法信访案件和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零增长并逐年下降,执法一线保障经费同步提升、执法满意率逐年提升,执法满意度到2013年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