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池市11个县(市、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审计署统一组织);
3.河池市职业教育攻坚验收经费审计(自治区审计厅统一组织);
4.南丹县“两基”巩固提高复查验收审计(自治区审计厅统一组织)。
(三)事业组织审计
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2007年-2009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1.河池市城西大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续审项目);
2.河池市龙江七桥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3.金城江公园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4.河池市龙江河沿岸设施改造工程-江南沿江路一桥至原河池市第一招待所段竣工结算审计;
5.河池市城区工业园区东江工业园标准厂房附属工程、龙江路、W4地块排洪及海池化工厂临江护坡加固四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6.河池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7.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消毒)供应室及进修实习生宿舍楼两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8.河池市体育健身训练中心会所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9.河池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工程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0.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工程跟踪审计;
11.河池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工程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2.河池市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工程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3.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园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4.河池市城区污水收集管渠工程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5.河池市民族公园建设工程跟踪审计。
(五)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河池市委组织部当年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另行文报河池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工作要求
全市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审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市审计项目计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保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一)注重提高审计质量。树立“一盘棋”思想,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努力提升现有审计资源的配置效率;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有限的审计资源,放在多出“精品”上;认真贯彻执行《
审计法》、《
审计法实施条例》、《
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