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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大龙开发区,大龙社管局,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玉屏侗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已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日


玉屏侗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为实施人才兴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引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促进玉屏经济社会科学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对象

  重点引进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的专家、“211”院校及急需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条件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2)硕士或具有副高职称的专家: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5周岁左右,具有副高职称的专家条件可放宽到40周岁左右。

  (3)全日制本科生:“211工程”和部分紧缺专业省内外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二本”院校优秀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具体条件

  详见每期《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规定。

  三、考核考察

  1、现场资格确认。

  对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现场确认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谈、面试。

  博士和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面谈;其他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参加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面试。

  3、组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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