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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评选全县“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村(居、社区)干部”活动的通知

  注:1、本表由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填写;
  2、评价意见请在对应空格内打“√”号,每项指标只选一项意见填报,多选无效。

  附件4:
  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量化考核计分表

  乡(镇): 姓名: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责任

单位

实际

得分

目标考核

50

重点考核年度履职情况,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目标完成情况。

县委目标考核办

民主测评

15

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宗旨意识、驾驭能力、开拓创新、处理复杂问题、组织协调、完成工作、民主作风、合作共事、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情况。

组织部

领导评议

15

由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领导干部纵向评价的方式进行。参加评议的领导干部包括: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在职副县级干部、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组织部

组织考察、实绩分析

10

县委组织部根据目标考核、民主测评、领导评议的结果,结合组织考察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对工作成效、努力程度、能力素质、发展潜力、作风品行等进行分析评价,得出实绩分析结果。

组织部

争先创优

10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加4分;获得省级或国家部委奖励的加3分;获得地级或省直部门奖励的加2分;获得县委

县政府奖励的加1分。

组织部

总分

100分



  附表5:
  玉屏县“优秀村(居、社区)干部”评选量化计分表

  一、公共部分(70份)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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