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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玉府发〔2010〕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鉴于机构改革后的人事变动,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玉屏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其名单如下:

  主 任:安孝荣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韩政龙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姚敦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罗碧荣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邓 航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容自豪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洪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 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洪乃和  县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成 员:鲁文俊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姚 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田丽君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茂才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友志  县发展改革工业贸易局局长

  陈 钊  县财政局局长

  舒秀刚  县民政局局长

  洪乃明  县安监局局长

  郑世萍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姚敦云  县农牧科技局局长

  姚源龙  县司法局局长

  汪红涛  县法制办主任

  胡 波  县国土局资源局局长

  杨 明  县气象局局长

  姚林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家喜  县教育局局长

  罗 宁  县水务局局长

  杨志刚  县林业局局长

  陈 震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强志高  县质监局局长

  田 军  县环保局局长

  伍洪能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杨德新  县总工会主席

  向才刚  县供电局局长

  刘维锡  县公安局副局长

  蔡文磊  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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