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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2011年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姚飞云(亚鱼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雷 飞(新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 莲(县卫生局副局长)

  胡国科(县妇幼保健所所长)

  张明环(县妇幼保健所副所长)

  陈 静(县卫生局业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妇幼保健所,何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静、刘昌屏二位同志具体办公。

  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卫生局: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监督、协调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安排、到位、使用和监督工作,保证项目管理工作配套经费的落实。

  (三)县妇儿工委:负责开展项目健康教育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并参与项目的监督检查。

  (四)县文广局工作:负责开展项目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每月至少播出一次以上。

  (五)县妇保所:①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实行项目分片联系责任制,开展基层项目督导工作,组织开展乡村级培训。②全面掌握各医疗保健机构项目活动进展,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项目数据。③每半年组织一次孕产妇死亡评审及新生儿死亡评审,每年组织一次5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及时填写并汇总上报相关卡、表、册,提出预防干预措施。④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两个系统管理、高危孕产妇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完成高危孕产妇筛查任务。⑤搞好孕妇建册和孕产期保健、产后42天产妇、婴儿健康检查。

  (六)县人民医院、中医院:①加强孕产妇“绿色通道”急救中心及产科建设,公布急救电话。②协助县妇保所做好乡级产科技术服务培训指导工作。③参加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④按照孕产妇系统管理要求完成孕妇建册、孕产期保健、产后42天产妇、婴儿健康检查和高危孕产妇筛查工作任务,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七)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院:①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等组织,签订“降消”项目责任书,制订工作计划,负责项目工作的实施、管理及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②健全例会制度,做好例会记录。③加强院内产科建设与质量管理,提高助产服务能力,促进住院分娩工作开展,及时组织危重孕产妇的应急救治和转运。开展两个系统管理、高危孕产妇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④及时进行孕妇调查并为孕妇建立和发放《保健手册》,同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⑤明确村级指导人员,实行包村负责制。⑥加强妇幼保健资料管理,掌握各村妇幼工作相关信息及数据,按时收集统计上报县妇幼保健所。⑦设备有登记、专人管理,保证使用效益。

  (八)村级:①成立由村干部、妇女干部、村医、妇幼保健人员组成的高危孕产妇救护队,负责本村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②成立健康教育宣传队,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③村医及妇幼保健人员职责:负责本村妇幼保健工作数据的记录、收集、统计、上报;及早发现和登记本村全部孕产妇,做好孕产妇产检、产访、高危识别筛查和健康教育宣传,动员护送到医院住院分娩;对在家发生的孕产妇死亡、新生儿破伤风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要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④村妇幼保健人员以开展孕产妇保健和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为主,尽量避免家庭接生。对确需施行家庭接生的,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降消项目”村级工作规范》中的“家庭接生常用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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