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对象
(1)项目管理人员及师资培训:县项目办及有关单位管理人员、师资人员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培训。
(2)县、乡(镇)、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县直医疗保健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助产人员参加省、地、县医疗保健机构专业培训;村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参加县直医疗保健机构的业务培训。
2、培训内容
(1)项目管理人员及师资培训内容:管理人员培训项目目标、管理职责、实施组织、转诊急救系统的建立、项目监督及协调等;师资人员培训相关管理和技术知识。
(2)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
① 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师、助产人员、妇幼专干:培训正常产处理、产科常用技术、产科急救知识技能、产科危重症处理和转诊、新生儿窒息复苏、急救设备操作规范、设备管理使用;孕产妇保健、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等。
②村医、接生员:培训孕产妇保健、高危孕产妇识别与管理、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及婴幼儿营养指导、健康教育方法等。
(二)配齐县、乡(镇)级医疗保健机构的部分产科必需设备和村级接生员开展服务的必需设备
根据县、乡(镇)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设备装备标准,逐步配齐县、乡(镇)级必需的产科设备和村级接生员开展服务的必需设备。
(三)提高住院分娩率
1、住院分娩实行限价收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降消”项目工作资源整合对我县住院分娩实行同等最高限价,并张榜公布收费项目,严格按限价标准收取费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平产接生限价957元包干<2010年方案为900元>(含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阴道助产限价1200元<2010年方案为1100元>(不包括平产的会阴侧切),剖宫产3000元<2010年方案为2400元>;乡(镇)卫生院平产接生限价807元<2010年方案为750元>(含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阴道助产限价950元<2010年方案为900元>(不包括平产的会阴侧切),剖宫产 2300元<2010年方案为1800元>,双胎均各增加100元。以上限价均不含产科并发症及合并症,具体按《玉屏侗族自治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附件2)执行。
2、住院分娩报销金额及补助标准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不含计划外生育者)先由县“降消”项目进行补助,平产接生补助173元<2010年方案为150元>,阴道助产补助400元(不包括平产的会阴侧切),剖宫产补助700元;双胎均各增加100元,剩余部分再按“新农合”制度予以报销。因住院分娩而引发的产科并发症(主要指妊娠高血压、产后出血、胎膜早破、胎盘早剥、羊水栓塞、子宫破裂、胎儿宫内窘迫七种疾病),除按上述规定补助外,“降消”项目按未得到报销金额的50%给予二次报销(不包括合作医疗已经报销的金额及合作医疗规定的自费项目和降消项目已按分娩方式补助金额),但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600元。
(2)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参加合作医疗属计划外生育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降消”项目每例住院分娩补助400元;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自理。
3、县域外住院生育的统一在所辖乡镇卫生院进行补助,各乡﹙镇﹚卫生院并负责搞好资料的审核、收集整理,表册填写和上报工作,项目办根据上报资料和表册审核后据实下拨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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