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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0〕9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2010年全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我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农作物优良品种和新技术推广步伐,稳定粮油作物种植面积,提高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2010年,我市对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等农作物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主导品种的筛选由自治区农业厅负责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主导品种确定后,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厅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严禁各地擅自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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