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公务员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行政奖励工作;承办市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初步审核以市政府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奖励表彰人员;贯彻实施公务员惩戒制度,组织和指导公务员的惩戒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六)人力资源市场科(引进国外智力科)。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承办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组织制订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政策的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引进工作;贯彻实施人员调配政策。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实施意见,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承担引智成果推广工作;贯彻执行外国专家管理政策,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对口技术资格评审的标准;负责组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综合管理各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的评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职称考试工作;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称号专家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回国专家、留学人员来梧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含招聘国(境)外人员〕、流动、职务聘任、考核、奖励、惩戒、辞聘解聘等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审核事宜,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承办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等人事管理事项并监督实施。
(九)工资福利科。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的编制、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执行和管理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指导和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退休费的审核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和因病提前退休工作能力鉴定及丧葬费审核工作;综合管理各类津贴、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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