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战时按上级要求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工作。

  (七)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等相关应急保障任务,利用人防警报系统和信息保障等资源作为平台,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市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定人防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

  (九)监督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人事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生育、机关接待、离退休人员、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统计工作;组织指导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二)指挥通信科。

  组织拟订战时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演练、保障计划;负责战时按上级要求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工作;制定群众防空组织训练计划,开展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工作;开展人口疏散基地建设;承担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人防信息保障和专业队伍,参与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协调利用地方和军队专用通信网保障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空情信息的接收;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人防指挥所的管理;负责人防指挥自动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依法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三)工程科。

  承担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实施计划、技术、造价和质量管理;负责重点人防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实施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承担人民防空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