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我市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七)宏观指导我市外商投资工作;总结分析利用外资情况,参与制定我市对外开放及外商投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核办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宜;核准超限额利用外资项目的上报审批合同、章程的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八)拟订我市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依法核准上报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九)制定我市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相关工作。
(十)协调处理相关涉外商务事务;根据商务部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配合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我市各类企业参加区内外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等活动。
(十一)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专项行动。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政务信息、对外宣传、保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督办重要工作事项;承办有关会议和接待活动;办理因公出国组团、邀请外商来访审批事宜。承担市商务局电子政务、办公室自动化、商务网站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我市内外贸易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商务领域发展趋势,围绕对外开放、区域和次区域合作、内贸流通等商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和维护产业安全的相关工作;负责市商务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及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信访、综合治理工作。
(三)市场体系建设科。
贯彻执行市场体系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内外贸一体化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