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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梧政发〔2010〕78号)


  2010年,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

  为调动和激励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单位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梧州市2009年至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关于“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给予表彰”的精神,现决定对201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梧州市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不断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为我市消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梧州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梧州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梧州市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梧州市深南城百货有限公司,梧州学院,广西鑫达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梧州市信恒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岑溪市金源购物广场,岑溪市顺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岑溪市金桂园),梧州市蝶山区8号公馆娱乐城,梧州市江滨国际大酒店,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茂圣茶业有限公司,藤县蓝天液化石油气库,藤县东盛安泰购物城,梧州市中环大酒楼,梧州市福兴大酒店,苍梧县佛子大酒店,广西梧州市平洲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梧州金苑大酒店,广西梧州市海俊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梧州梦之岛时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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