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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调控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综合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人事劳资、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承担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假日旅游的有关工作。

  (二)市场促进科。

  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分析并提出对策,组织旅游形象宣传和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调研旅游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负责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及旅游信息报送。

  (三)产业发展科。

  研究草拟全市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规划和重点旅游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旅游度假区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审核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工作;编制旅游发展资金投资计划,指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协助财政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和专项资金;指导和促进旅游商品开发。指导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申报。指导市旅游协会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指导旅游质监所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指导优秀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行社的初审报批工作。指导实施旅游培训工作。承担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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