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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实施质量兴梧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实施质量兴梧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0〕254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梧州市实施质量兴梧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梧州市实施质量兴梧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我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及我市《关于实施质量兴梧战略的决定》(下称《决定》)和全市实施质量兴梧战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市实施质量兴梧战略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开展质量兴县(市、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

  (一)全面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推动区域经济振兴。已经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的,要根据《决定》精神,补充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将质量兴县(市、区)工作引向深入。尚未实施质量兴县(市、区)的,要迅速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质量振兴目标、步骤、措施,全面组织实施。2010年年底前全面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主导地位,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实施质量兴梧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根据自治区质量发展纲要,制定我市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质量发展中长期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质量兴梧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把质量工作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名优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管理和监督,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质量,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实施质量兴梧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积极推行质量兴企活动,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把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作为首要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出厂产品批批合格,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计量、标准化等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开展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 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梧州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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