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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网络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五、工作纪律

  (一)在互联网发布内容必须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发布内容必须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口径高度统一。

  (二)各级网络发言人要每天不定期地浏览互联网络,对涉及本地、本部门单位的网络舆情,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突发性事件等,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报告、认真分析、积极回应,特殊舆情要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果断处置;要与各级网络宣传管理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网络宣传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指导、协调和指挥,从而形成网络舆情监管工作整体合力。

  (三)要强化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网络舆情监管落到实处。凡市网络发言人办公室向各地、各部门网络发言人通报有关不良网络舆情但相关单位未给予重视和行动反馈的,将通过《梧州市网络舆情》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疏忽大意或失职,不及时处置或配合处置负面网络舆情,导致发生影响全市中心工作或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该地、该部门网络发言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已设置梧州市新闻发言人的部门和单位名单

  2.已建立网络评论员的部门和单位名单(略)

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5日

  附件1:
已设置梧州市新闻发言人部门和单位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市监察局)

各县(市、区):

  万秀区,蝶山区,长洲区,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

  市委部门管理机构:

  市信访办、市委督查室、市台办;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市铁路办、市信息中心、市价格检查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经委,市安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招商局(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市外来投资进出口服务中心、市投资投诉中心),市商务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移民局(长洲办),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农机局,市建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市环卫处、市城监支队),市环保局(市环保监测站),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旅游局,市外事办(侨办),市人防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粮食局,市法制办,市志办,市档案局,市红十字会,市宝石办,市房改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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