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网络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梧州工业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中直、区直驻梧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积极主动地掌握网络舆情,建立和健全新形势下的网络信息发布机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公众网上热点、焦点、疑点问题,树立权威、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我市网络发言人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在互联网上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透明度,营造有利于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网络舆论环境为目的,遵循网络舆情“网上来网上去”原则,确保互联网舆情信息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建立职责明确、管理有序、运转高效的互联网舆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牢牢把握互联网舆论宣传主动权,保障公众的信息权和知情权,体现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二、人员设置
我市新闻发言人同时任市网络发言人,实行“一岗双责”,即市网络发言人由市人大、政府、政协秘书长和各1名副秘书长担任,其中秘书长为第一网络发言人,副秘书长为第二网络发言人,相应负责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网络舆情监管和信息发布。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单位各设立两名网络发言人,由各县(市、区)、各单位行政正职领导(主要负责人)担任该单位第一网络发言人,1名行政副职领导担任第二网络发言人,共同负责该单位的网络舆情监管和信息发布。设全市网络发言人联络员1名,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担任。
未设置有新闻发言人的部门或单位,按照行政正职领导(主要负责人)担任该单位第一网络发言人,1名行政副职领导担任第二网络发言人,共同负责该单位的网络舆情监管和信息发布。
三、工作职责
(一)市网络发言人职责。督促指导本地、所辖部门网络发言制度的建立、健全;积极带头了解网络舆情态势,对涉及本地、所辖部门的网络舆情,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主动部署,积极应对。